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该如何定罪量刑?


在探讨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如何定罪量刑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这里涉及到两个比较容易混淆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盗窃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强调的是通过秘密手段获取财物,行为人通常不具有对财物的管理、控制等职务权限。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利用工作中容易接近财物等方便条件,而没有利用其职务上对财物的管理、控制等权限,一般会认定为盗窃罪。例如,公司的清洁工在打扫卫生时,趁无人注意,将公司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偷走,这种情况就更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因为清洁工并没有对该财物的管理、控制等职务权限,只是利用了工作中容易接近财物的便利。 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自己职务上对财物的管理、控制等权限,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仓库货物的职务便利,私自将仓库内的货物运出并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关于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所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和量刑。总之,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