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有哪三种情形?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之前出资是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分期缴纳的。最近公司经营出现点状况,我听说有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况。我想了解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具体有哪三种情形,这对我这种小股东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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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简单来说就是原本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未来某个时间才需要缴纳的出资,因为特定情况的出现,要提前缴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公司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意味着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此时,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股东需要把还没缴足的出资提前拿出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种情形是公司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解散进行清算时,需要清理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股东未缴足的出资就成为清算财产的一部分,需要提前缴纳,以完成公司的清算工作。 第三种情形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出现上述两种例外情况时,股东的出资就要加速到期,以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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