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结果下来了,我对结果不太满意,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我不知道从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要在多长时间内去法院起诉才有效,想了解一下这个期限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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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中,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这有明确的期限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这里所说的“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就是指除了终局裁决之外的普通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两类案件: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同样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不能直接起诉,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所以,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的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而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起诉期限是十五日,用人单位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三十日。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仲裁裁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不能再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该劳动争议了。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密切关注时间节点,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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