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是为了在一些轻微事故中,让事故处理和保险赔偿的过程更加高效便捷。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流程: 首先,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并打开双闪灯,这能避免后续车辆发生二次碰撞,保障现场安全。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 接着,双方当事人互相查验证件,像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确保双方证件齐全有效。 之后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要是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固定证据,方便后续责任认定。 随后,双方将车开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这里要注意,如果在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在协议书签订以后48小时之内要有处理结果,48小时之内没有到理赔中心或没有报案的,将不给予受理。 快速理赔分两种情况办理手续: 一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就近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或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全责方交强险承保公司进行赔付,无责任承担交强险项下的财产损失400元以内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方当事人凭据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索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若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二是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当事人同样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就近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是为了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而设立的专门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