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共分几类,都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事故各方的权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及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全部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当事人追尾、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一般来说,主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在60% - 90%之间,次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在10% - 40%之间。比如,在一个十字路口,一方车辆未让行,另一方车辆超速行驶,双方都有过错,此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当,对事故的发生起同等作用,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例如,双方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同时进入,都未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可能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无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比如,正常行驶的车辆被后方车辆追尾,前方车辆通常无责任。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了解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及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我们在日常驾驶中也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