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有多个重要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是证据的收集与提交。证据是支撑自己主张的关键,在交通事故里,常见的证据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车辆维修发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这些证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的风险。 其次是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再者是赔偿范围和标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事人要准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另外,诉讼时效也不容忽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当事人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最后,庭审程序也很重要。在庭审中,当事人要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要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主张,要及时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