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医药费能赔偿多少钱?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现在面临着医药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也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下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这医药费赔偿是怎么算的,具体能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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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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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时,医药费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这一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因工作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条件,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医药费的赔偿,这里存在两种赔偿途径,一是交通事故侵权赔偿,二是工伤保险赔偿。 在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医药费,超出交强险部分,如果对方车辆购买了商业险,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还有不足的话,就由侵权人来承担。 在工伤保险赔偿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但是,医药费的赔偿遵循“填平原则”,即受害人不能因受伤而获得额外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侵权赔偿中已经获得了医药费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医药费时会扣除已经获得赔偿的部分;反之,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了医药费,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侵权人进行追偿。 至于具体赔偿多少钱,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治疗工伤的实际费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都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同时,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政策和赔偿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所以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社保部门,以获得准确的赔偿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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