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人共同借款但一方没有拿到钱该怎么办?

我和朋友一起去借了一笔钱,合同上我俩都签了字,但钱实际只到了朋友手里,我一分没拿到。现在债主找我还钱,我觉得很冤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我到底有没有还钱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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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借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两个人共同借款但一方没拿到钱的情况中,涉及到多个法律概念和处理方式。首先,共同借款指的是两个或更多人一起作为借款人向他人或机构借钱,并且都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从合同的形式上看,所有签字的人都有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两人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在法律上就形成了共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也就是说,债主找没拿到钱的你还钱,从合同角度是有权利这么做的。 然而,没拿到钱的一方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虽然在对外关系上要先承担还款责任,但在内部关系中,没拿到钱的一方可以向实际拿到钱的一方进行追偿。因为实际拿到钱却没有还钱的行为,在两人之间形成了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你在向债主偿还借款后,可以向实际拿到钱的朋友主张返还这部分款项。 在处理这类事情时,没拿到钱的一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拿到借款,钱是被另一方拿走了。这样在追偿时,才能更有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实际拿到钱的一方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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