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有哪些类型?


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后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首先是维持决定。当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会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这种情况下维持决定是合理合法的。例如,某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若监管部门的处罚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复议机关就可能作出维持决定。 其次是责令履行决定。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比如,公民向某部门申请办理某项许可证,该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或拖延办理,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可责令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办理许可证的职责。这也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定。 再者是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例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听证,当事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能会撤销该处罚决定。 另外还有驳回复议申请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最后是赔偿决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扣押当事人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在复议时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扣押决定的同时,会决定行政机关给予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