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种?


在交通事故里,责任划分是处理事故的关键环节,它关系到事故双方的权益和赔偿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是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全部责任意味着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那么该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无责任方则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指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辆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闯红灯的车辆就应承担全部责任,正常行驶的车辆无责任。 其次是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双方都有过错导致交通事故时,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一般来说,主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在60% - 90%之间,次要责任方承担的责任比例在10% - 40%之间。还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一辆车超速行驶,另一辆车违规变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如果超速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那么超速车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违规变道车辆承担次要责任。 再者是同等责任。若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那么双方就承担同等责任。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双方通常各自承担50%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两辆对向行驶的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同时转弯时发生碰撞,双方都存在观察不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认定为同等责任。 了解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助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权益,更好地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同时,交警部门在认定责任时,会依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多方面的证据来做出公正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