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约定不明是怎样的情况?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里面有关于管辖权的条款,但感觉写得模棱两可的。我就想知道管辖权约定不明到底是啥样的情况,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对我后续维权会不会有影响,想弄清楚这些方面的问题。
展开


管辖权约定不明指的是在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件里,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够清晰、准确,没办法依据约定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这就好比你给别人指路,说得含糊不清,别人根本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在司法实践当中,常见的管辖权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好几种。比如只约定由某地的法院管辖,却没明确是该地的哪一级别、哪一个具体的法院。像约定由北京市的法院管辖,北京市有众多不同层级和类型的法院,这样的约定就没法确定管辖法院。还有约定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然而在纠纷发生时,到底谁是守约方并不明确,这也会导致管辖权难以确定。另外,同时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属于约定不明。比如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要是这两个地点不一致,就会产生管辖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出现管辖权约定不明的情况,就不能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了,通常会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则来确定,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权时,一定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不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