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合同在哪些条件下会终止?


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这意味着债务人依照合同约定的各个方面,如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都全面、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例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清了借款本金和利息,此时不动产抵押合同就可能因债务履行完毕而终止,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 其次,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则是在出现法定事由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当合同解除时,不动产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再者,债务相互抵销。当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例如,甲欠乙10万元,乙也欠甲10万元,双方债务可以抵销,若该债务与不动产抵押合同相关,那么抵押合同也可能因此终止。 另外,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比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就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旦提存完成,相关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可能终止。 还有,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有权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当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例如,债权人觉得债务人经济困难,主动免除了其剩余债务,那么对应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也会相应终止。 此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比如公司合并,合并前两个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合并后债权债务就同归于合并后的公司,若涉及不动产抵押合同,该合同可能终止。 最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