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失业保险怎么赔偿,赔偿多少?
我最近刚从公司辞职,听说有失业保险,想了解下辞职后这失业保险到底怎么赔偿。是直接给一笔钱, 还是有其他方式?另外,赔偿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能拿到多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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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主动辞职通常被认为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
如果是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领取条件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也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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