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才能打赢官司?
如果遇到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想要打赢官司,有以下要点:
首先,要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就为我们维权提供了法律途径。
在房屋征收前期,要注重两类证据收集。一类是土地证、房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手续,像城市房屋需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农村房屋涉及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经营性用房还需营业执照等。证件越全越好,这些能证明房屋合法性。另一类是搜集征收的相关文件,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会公告,要第一时间清晰拍照留存,期间收到的决定书、通知书等文件签字后也要留存,这能为日后维权提供证据支撑。
房屋征收中期,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一份合格的评估报告要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盖章,并且有两名注册估价师的签字盖章。如果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房屋征收后期,签订补偿协议要慎重。补偿没谈好不要轻易签字,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明确安置补偿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还要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并且被拆迁人一定要保留一份补偿协议原件,因为在诉讼中,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打官司要找准违法点,比如征收开始阶段没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发布征收公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过低或沿用旧标准;评估环节没让拆迁户自由协商选择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未现场勘察测量;未作出补偿决定或未经法院申请直接强拆房屋等。同时,要了解诉讼管辖问题,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向中级法院起诉,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向基层法院起诉,经过复议的案件根据原行为机关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也可管辖,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相关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