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当单位构成犯罪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和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体现。 首先,关于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则,主要是双罚制。双罚制就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在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要受到罚金的处罚,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于单位判处罚金,这是对单位犯罪的经济制裁。罚金的数额通常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不同的单位犯罪,罚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中,可能会根据违法所得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罚金数额。 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要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程度等进行判断。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般是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通常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比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这主要是考虑到某些单位犯罪的特殊性,处罚单位可能会对无辜的单位员工等造成不利影响。比如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一些涉及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形等。 总之,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要依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