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婚生子女方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女方没结婚就有了孩子,现在女方不让我探视孩子,我心里特别难受,也很担心孩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探视孩子的权利,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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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意味着,即便没有结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样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如果女方不让探视孩子,首先建议双方冷静下来协商。毕竟协商解决对孩子的影响最小,双方可以就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 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即便没有结婚,这个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如果女方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法院可以对女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会对孩子的人身以及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总之,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在遇到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和利益。 相关概念: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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