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过酒没领证有小孩,现在不想在一起了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办了酒席但没领结婚证,还有了小孩。现在感觉过不下去,不想在一起了,不知道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财产又该怎么分,该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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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办过酒但没领证,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法律一般不予干涉,双方自行分开即可。 然而,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这是需要慎重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时,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需要证明哪些财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经营所得的。在分割时,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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