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异常是否需要转出?

我拿到了一些进项发票,还没认证呢,结果发现这些发票异常。我就想知道,这种没认证的异常进项发票,需不需要做转出处理啊?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处理不当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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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转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异常是否需要转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进项发票是指企业在采购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就是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对于未认证的异常进项发票,通常情况下,如果该发票属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即便尚未认证,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当企业取得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所以,当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异常时,要先判断该发票异常的原因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果属于,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转出处理;如果不属于,企业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对发票进行认证和抵扣。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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