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中村拆迁标准是什么?


市区城中村拆迁标准是一个复杂且综合的体系,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补偿方面。房屋补偿会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建造年代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常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金额一般由征收方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对公告发布之日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来确定。这是因为要让被拆迁人拿到的补偿款能够在市场上买到类似条件的房屋,保障其居住权益 。比如在一些城市,会参照周边类似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货币补偿金额。房屋产权调换则是在和原房屋类似地段补偿给被拆迁人新的房屋,如果新房价值低于原房屋,征收方需以货币形式将差额补给被拆迁人,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不会变差。 其次是搬迁安置标准。这其中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搬迁补助费一般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像有的地方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迁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搬迁费按每平方米7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居民在搬迁过渡期间有合适的居住安排,让其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再者,关于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也有规定。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时相关约定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不予补偿。其他必须拆除的地上、地下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像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按相关规定评估后予以补偿。 另外,对于特殊情况,比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也会有相应照顾和保障标准。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保障他们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所以在很多市区城中村拆迁中,即便土地性质可能是集体土地,但也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总之,市区城中村拆迁标准要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