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网站用图片是否算侵犯著作权?


在探讨做网站使用图片是否侵犯著作权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著作权的基本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像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属于人身权;而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则属于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在做网站时使用图片,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允许,擅自将图片展示在网站上,就很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构成侵权的情况。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形,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如果做网站使用图片是为了以上合理使用的目的,并且符合相关的条件,比如引用的图片数量适当、不能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等,那么就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所以,在做网站使用图片时,为了避免侵权风险,最好的办法是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使用有合法授权的图片资源,比如通过正规的图片库购买使用权限等。这样既能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营,又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