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是否有效?
我之前打官司的时候,对方拿出一份证据,听说好像是用非法方法收集来的。我就想问问,这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会不会被法院采纳呢?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展开


在法律领域,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通常涉及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证据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和程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而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就是指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采用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如果收集证据的方法严重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又或者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样的证据是不能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 从法律目的来看,排除非法收集的证据,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允许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进入司法程序,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损害司法的公信力。 当遇到对方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对该证据合法性的质疑,并要求对方说明证据收集的过程。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是通过非法方法收集的,那么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将其排除,不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