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因另一方的过错行为遭受精神损害,在离婚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来看看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符合上述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具体而言,在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状中,要明确列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并详细说明要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比如说明对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给自己带来的精神痛苦。此外,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 接下来,谈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计算标准。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例如,重婚和偶尔的婚外情相比,重婚的过错程度显然更严重,相应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更高。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比如,家庭暴力是长期持续性的,还是偶尔发生的,不同的情节对无过错方精神损害的程度不同。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无过错方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四是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如果过错方经济状况较好,有能力承担较高的赔偿金额,那么法院可能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五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赔偿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总之,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而赔偿数额则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综合判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