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在民事纠纷里确定谁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的基本准则。它对于明确各方责任、解决纠纷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民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最常见的归责原则。它指的是只有当行为人存在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时,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张三开车时因为玩手机而撞到了李四,张三存在过错,那么他就需要对李四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主张对方承担过错责任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无过错责任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的侵权领域,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像环境污染侵权、产品责任侵权等。例如,某工厂排放污水,导致周边鱼塘的鱼死亡,即使工厂证明自己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工厂仍然要对鱼塘主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污染侵权中的应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在双方都没有过错,但发生了损害结果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比如,甲和乙一起打篮球,甲在正常的对抗中不小心撞伤了乙,双方都没有过错,但乙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这时就可以根据公平责任原则,让甲适当给予乙一定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