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主体是什么?


在了解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主体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食品安全包保制度。食品安全包保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的人,让这些人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负责。 对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其包保主体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即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层面来看,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会被划分不同层级,分别包保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就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他们的职责是通过督导等方式,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当地食品安全形势稳定。比如,县级领导干部可能会包保辖区内风险较高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到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层面来讲,《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还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构成了企业内部的包保主体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等;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食品安全员则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如检查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记录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情况等。 综上所述,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主体包括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内部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在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方面各自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共同守护着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