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司法拍卖不出去银行该怎么办?
我之前向银行贷款用房子做抵押,现在还不上钱,房子被银行申请司法拍卖。但拍卖了几次都没卖出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银行会采取什么措施呢?我后续又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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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司法拍卖不出去时,银行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要明白司法拍卖通常有三次拍卖机会。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可以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并且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第二次拍卖还是流拍,依旧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同样遵循降价幅度的规定。要是三次拍卖都没有成功,银行可以在第三次拍卖流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接受该房屋抵债。一旦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给银行,房屋的所有权就会转移到银行名下。 若银行不接受以物抵债,法院可以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在公告发出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银行不想要这个房子,法院可能会解除对房子的查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就不用还钱了,银行仍然有权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继续追讨债务,比如查询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工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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