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赡养费用方面女儿无继承财产该怎么办?
我是家里的女儿,家里财产都给了儿子,现在却要求我和儿子一样承担法定赡养费用。我心里觉得不公平,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女儿无继承财产却要承担赡养费用的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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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赡养和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有着各自明确的规定。首先,赡养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以及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义务。而继承则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承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以是否继承财产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女儿是否继承了财产,只要父母需要赡养,女儿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女儿没有继承财产却要承担赡养费用这一情况,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不能免除,但在实际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女儿因为没有继承财产而在经济上存在困难,可以与其他兄弟姐妹、父母进行协商,合理确定赡养费用的分担比例。倘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的经济状况、父母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判定合理的赡养费用分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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