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未打卡就扣除一天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一次因为匆忙忘记打卡,结果公司直接扣了我一天工资。我觉得这样不合理,但又不太确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因为我没打卡就扣一天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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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上班未打卡扣除一天工资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这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到上班未打卡的情况,未打卡并不等同于未提供劳动。如果劳动者实际上班了,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如打卡机故障、忘记打卡等)未能打卡,用人单位不能仅仅以此为由扣除一天工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了未打卡的处理方式,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适当处理,但扣除一天工资这种处理方式可能过于严苛,一般来说应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比如,可以按照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处理,而不是直接扣除一整天工资。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扣薪行为不合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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