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会怎样?
我最近遇到个纠纷打算起诉,发现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我就都提交了起诉材料。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样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到底会怎么处理啊?是每个法院都受理,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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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管辖权的概念,管辖权就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会由特定的法院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避免不同法院对同一案件进行重复审理,保证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确保案件能够得到统一、公正的处理。 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向这两个法院都提交了起诉材料。那么,哪个法院先立案,这个案件就由哪个法院来审理。其他收到起诉材料但还未立案的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给最先立案的法院。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出现两个法院同时对同一案件作出不同判决的情况,保障司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所以,当原告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不用过于担心,法律已经有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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