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在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遗赠。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用遗嘱写明把自己的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比如,老张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幅字画送给多年好友老李,这就是遗赠。 遗嘱继承则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自己的遗产。例如,老王立遗嘱让自己的儿子小王继承自己的房产,这就是遗嘱继承。 接下来分析一下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首先,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集体或国家;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则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其次,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后,在遗产分配上也有差异。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并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那里取得遗赠财产。遗嘱继承人则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 这些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