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刑事追诉期到底是怎么回事。最近听说有个案件因为过了一段时间,好像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我想知道刑事追诉期具体是什么意思,它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会适用呢?
展开


刑事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责了。 设定刑事追诉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灭失或者难以收集,导致案件难以查明真相,这时候再进行追诉可能会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经过较长时间后,犯罪分子可能已经改过自新,社会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继续追诉可能不符合刑罚的目的。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刑事追诉期做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追诉期限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