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安置补助费?


土地安置补助费是在征收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而给予的补助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当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后,要让失去土地的农民能有生活保障,就给他们这笔钱。 从适用对象来看,它主要是针对被征地农业人口。比如,某村集体土地被征收,那些依靠这块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村民,就属于可以获得土地安置补助费的对象。 关于其作用,土地安置补助费能帮助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资金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比如,他们可以用这笔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新的就业技能,以便能在其他行业找到工作;也可以用来进行一些小型的创业活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不过,如果依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后来《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现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这使得土地安置补助费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能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