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撤销假释,撤销假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撤销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撤销假释,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因为出现了某些特定的情况,司法机关决定取消其假释的状态,让其重新回到监狱继续执行剩余的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假释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第一种情况,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被假释期间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也不论新罪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如何,只要在假释考验期内犯了新罪,都应当撤销假释。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实施了诈骗罪,那么就会被撤销假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种情况,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漏罪”。比如乙在假释期间,司法机关发现他在之前还有一起抢劫罪没有被处理,这种情况下也会撤销假释。同样,要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三种情况,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假释并不是完全自由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定期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也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例如,丙在假释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后仍不改正,那么就可能会被撤销假释。 综上所述,撤销假释是一种严肃的法律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犯罪分子能够真正接受改造,不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避免因自身的不当行为导致假释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