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我在业务中遇到涉及留置权的情况,不太清楚留置权一旦成立会有什么影响。比如对方不履行债务,我行使留置权后,后续会有怎样的法律流程和结果?我很担心自己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留置权具体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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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表明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当留置权成立后,留置权人享有一系列权利。首先,留置权人有权继续占有留置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占有期间,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在《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最后,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如果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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