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理由可以推翻职务侵占罪?


要推翻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需要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司法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理由: **主体身份不适格**: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行为人并非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并不具备相应的职务便利,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资产虽由原来职工管理,但职工已不属于该企业人员,这种情况下主体不适格。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明确了该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未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是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财物,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行为人纯粹是通过与他人私下交易、欺骗等与职务无关的方式获取财物,就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不构成“侵占”**: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行为人并没有将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而是用于其他合法用途,或者只是暂时借用,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单位员工为了应急暂时拿了单位财物,事后及时归还且未造成损失,就不能认定为侵占行为。 **财物占有权未丧失**:职务侵占罪要求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已经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如果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并未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那么行为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例如,行为人只是在单位授权范围内对财物进行管理和使用,并未实际导致单位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和控制。 **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而是出于其他合法或合理的目的,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员工为了单位利益而临时处置财物,并非为了自己私利。 **行为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如挪用资金罪、侵占罪等,那么其行为就不应再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需要根据具体行为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罪名。 **证据不足或存在矛盾**: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矛盾,无法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那么法院应当依法宣告行为人无罪。例如,关键证人证言前后矛盾,或者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侵占行为等。 **法律适用错误**: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错误地适用了法律,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行为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或上诉,以推翻原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