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院支持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开发商的房子,结果遇到开发商违约,现在高院还支持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我感觉很无奈也很困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购房者具体能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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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高院支持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针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和开发商签订的合约约定来做选择。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下达催促信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购房者们可以联合其他多数业主共同提出投诉,引起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对问题的重视,协助解决房产项目中存在的不合规或非法内容。 另外,如果遇到买房烂尾的情况,购房者起诉开发商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解除合同,诉讼请求可以是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购房首付款、支付违约金;二是要求合同继续履行,诉讼请求可以是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事宜等。 总之,在高院支持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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