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准备去民政局办手续,但不清楚具体要带哪些东西。担心到时候因为材料不全办不了,所以想了解下,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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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所需携带的材料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意愿和约定,对离婚后的各项事务进行了明确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要带上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证件,办理离婚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结婚证来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 再者,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也是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户口本则能反映出双方的户籍信息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这些证件来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 另外,双方还需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这些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相关的证件和档案留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所以,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携带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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