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开不了发票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已经注销了,但还有一些业务款项没收回来,对方要求开发票才付款。可公司注销了根本开不了发票,我就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有没有什么合法合规的办法能让我拿到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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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注销后无法开具发票时,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公司一旦完成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就消灭了,也就失去了开具发票的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而注销后的公司显然无法再按此规定操作。 一种解决途径是由购买方凭借相关资料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购买方需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材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若符合规定,就会为购买方代开发票。这样既满足了业务上发票的需求,也符合税务管理的规定。 另一种情况,如果业务发生在公司注销前,只是发票未开具,可由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与购买方协商,提供其他能证明业务的凭证,如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并附上情况说明,解释公司已注销无法开具发票的原因。部分情况下,购买方可能会接受这些凭证作为财务处理的依据。不过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因为购买方可能会面临税务上的合规问题,所以最好提前与购买方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若双方对发票问题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但诉讼通常耗时较长、成本较高,所以一般作为最后的手段。总之,遇到公司注销后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办法,并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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