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拍后无房住又无收入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现在没地方住,而且我也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住房和生活问题,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或者救济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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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被法拍后无房居住且没有收入,在法律层面和社会政策上是有一些途径可以尝试解决困境的。 首先是申请保留必要生活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虽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拍卖房屋后款项的执行,法院应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法院在执行房屋拍卖款时,会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开销,保障其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其次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各地都有相应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例,它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如果房子被法拍后无房居住,又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能够以较低的租金租赁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再者是申请社会救助。如果无收入且生活困难达到了当地社会救助的标准,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通过申请社会救助,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缓解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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