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刷药与药名不符怎么办?


当遇到医保卡刷药与药名不符的情况,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认识和处理。首先,医保卡是我们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工具,它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的规定和准则。医保卡刷药与药名不符,这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从医保基金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医保基金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医保卡刷药与药名不符,很可能违反了这一条例。如果药店故意提供与刷药名不符的药品,这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药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了这种情况,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如果参保人员与药店串通进行这种操作,那么参保人员也会面临法律风险。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当发现医保卡刷药与药名不符时,参保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药小票、药品等。第二,与药店进行沟通,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如果药店拒绝处理,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医保部门会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