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交通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我刚收到交通认定书,可我觉得这个认定不太合理,和实际情况有出入。我心里很郁闷,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对交通认定书不服的情况下,我都有哪些有效的处理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交通认定
  • #不服处理
  • #复核申请
  • #诉讼途径
  • #交通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交通认定书不服,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之后诉讼之前,若对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到了诉讼阶段,虽然单独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不服提起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如果有充分理由,在涉及民事赔偿诉讼中,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认定书的质疑,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 ,综合案件事实来确定是否采信该认定书。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具有事实上的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因为新道法第七十三条赋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职责 。 相关概念: 复核:是指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判断的程序。 可诉性:简单说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职责时,当事人有权利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起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