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多次被同学伤害该怎么办?


如果孩子在学校多次被同学伤害,以下是一些应对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反映情况。学校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职责,是要承担责任的。 其次,如果伤害情况比较严重,比如造成孩子身体明显损伤等,还可以选择报警。如果打人的同学已满十六周岁,达到一定伤害程度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若孩子构成轻伤,打人者还可能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未满十六周岁,报警后也能留下记录,同时可与对方家长、学校协商赔偿等事项。 再者,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另外,要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遭受多次伤害,孩子可能会出现心理问题,家长和学校应及时给予心理辅导。 最后,如果与对方家长、学校沟通协商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将打人同学的家长以及学校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定责任和赔偿等问题。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