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对方把孩子名字改了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归她抚养。最近我发现她擅自把孩子的名字改了,我心里很不舒服。我想知道她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把孩子名字改回来,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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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改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关于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是有明确规定的。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姓名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而对于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指出,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这是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涉及子女重大事项上,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更改子女姓名属于重大事项,应当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所以,在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妻未经您同意擅自更改孩子名字,您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您可以先和前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她把孩子名字改回来。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孩子的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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