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订合同把员工辞退该怎么办?


当公司不签订合同就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从法律依据、具体权益和维权途径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员工可以主张以下权益:一是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被辞退时的双倍工资差额;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维权途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和平解决问题,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的辞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