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当企业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这明确了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 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员工可以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管理层提出自己的诉求,说明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要求企业按照规定为自己缴纳。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收入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会对企业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因为企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合法合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