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考勤和工资,我该怎么办?


当公司既不提供考勤记录又不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考勤记录则是用人单位用于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的重要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考勤记录作为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接下来是具体的解决步骤。第一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上级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不提供考勤和不发放工资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及时解决问题。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以备后续使用。第二步,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工资和提供考勤记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申请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者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第四步,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