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法院不立案该怎么办?


当遇到重婚罪法院不立案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不立案的原因。在法律层面,法院不立案可能存在多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做出不立案的决定。 若遇到法院不立案,你可以要求法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不立案,你可以补充收集证据。重婚罪的证据包括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同居生活的照片、视频等。比如,邻居能证明重婚者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些证人证言就是很重要的证据。 如果对法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服,你可以申请复议。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要求法院重新审查你的案件。 除了申请复议,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有法律监督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里虽然主要说的是公安机关,但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立案监督也有类似的职能和作用。所以,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请求其进行监督。 总之,当遇到重婚罪法院不立案的情况,要冷静分析原因,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