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被单位辞退,心里很慌,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这种没签合同就被辞退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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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却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时,劳动者有一系列合法权益可以主张。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规范和保障,就好比是双方合作的一个“书面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就是说,单位没和你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利要求单位多付一份工资给你。 其次,关于被辞退的情况。如果单位辞退你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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