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离婚而得了精神病该怎么办?

最近刚经历离婚,整个人精神状态变得很差,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精神病。想知道这种因为离婚导致得精神病的情况,在法律上能怎么处理,自己可以争取哪些权益,对方有没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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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因离婚而得了精神病,首先要明确,若能证明是对方过错导致自己患上精神疾病,当事人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就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同时,若因精神疾病导致自己成为无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于离婚是处理夫妻身份问题,原则上需本人亲自进行,但鉴于这种特殊情况,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要是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相关诉讼。 在离婚后的生活保障方面,如果因病情导致自己无法独立生活,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以缓解生活压力。并且在财产分割环节,考虑到患病方的实际状况,也会给予适当照顾,比如在房产分配、债务承担等方面,都会体现对患病方的关怀,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相关概念: 无诉讼能力:指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活动,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和行使诉讼权利的状态。 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能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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