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三甲医院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在三甲医院就医时遭遇了医疗事故,我现在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解决这个事情。我想知道要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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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三甲医院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至关重要的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封存病历能防止医院篡改或销毁对其不利的记录。 接下来,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除病历外,诊断证明、药品清单、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医患之间的沟通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能更全面地反映医疗过程和事故发生的情况,有助于后续的维权。 与医院进行协商也是重要的一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时,患者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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