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叫去调查半年都没立案该怎么办?
派出所叫我去调查情况,到现在都过去半年了还没立案。我很担心这个事情一直拖着,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是不是就只能一直等下去,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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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立案的概念。立案其实就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发生可能涉及犯罪的事情,要经过司法机关确认后,正式开启处理程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如果派出所叫您去调查半年都没立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按照规定,他们有义务向您解释清楚为什么还没有立案。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要是您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另外,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您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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